2021年12月份即將來臨,根據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鄭商所交易規則,須對2112合約的持倉手數進行調整,具體規則如下:
上海期貨交易所:
一、11月30日收盤前,銅、鋁、鋅、鉛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5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5手的整倍數;
二、11月30日收盤前,鎳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6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6手的整倍數;
三、11月30日收盤前,黃金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3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3手的整倍數;
四、11月30日收盤前,白銀、錫、紙漿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2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2手的整倍數;
五、11月30日收盤前,螺紋鋼、熱軋卷板、線材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30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30手的整倍數;
六、11月30日收盤前,不銹鋼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12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12手的整倍數;
七、12月10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的期貨21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一、12月3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的20號膠期貨21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二、11月30日收盤前,國際銅期貨2112合約的持倉應調整為5手的整倍數,進入12月份后,新開倉、平倉也應當是5手的整倍數;
三、12月10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的國際銅期貨21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非自然人客戶的20號膠期貨2112合約的賣出持倉,不得超過其持有的標準倉單數量。
中國金融交易所:
一、11月29日收盤前,未通過國債托管賬戶審核的客戶,持有的2112國債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一、11月30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的期貨21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二、12月14日為焦炭期貨2112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倉應在收盤前調整為10手的整倍數;
三、12月14日為豆二、鐵礦石、焦煤期貨2112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倉應在收盤前調整為100手的整倍數。
鄭州商品交易所:
一、11月30日收盤前,自然人客戶的期貨2112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二、12月7日為動力煤期貨2112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倉應在收盤前調整為200手的整倍數;
三、12月14日為棉紗期貨2112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倉應在收盤前調整為4手的整倍數;
投資者應在上述日期前第五個交易日收盤前調整好2112合約的持倉手數,否則我公司將有權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標準隨時對其全部或部分持倉強行平倉。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控制持倉風險。
特此提示!
銀河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